19岁小伙忽悠13岁女孩多次发生关系

2026-10-25 4579

本文由优德体育整理发布:

19岁小伙忽悠13岁女孩多次发生关系,被女孩父母起诉。

但小伙拿出聊天记录辩称:“她骗我说她16岁,而且她是自愿的……”可是法官却识破男子的谎言,认定男子构成强奸罪无疑,判他5年6个月!

(九派新闻) 小李十九岁,在厂里上班,收入不高,生活枯燥乏味,每天的乐趣就是下了班躺床上打游戏。

游戏里,他技术好,大家都喊他大神,很多妹子都主动求他带。

小张是其中一个。

她的头像是个挺乖的侧脸,说话嗲嗲的,打字爱用波浪号。

两个人组队打了几把,越聊越晚,后来就处上了,一口一个“老婆”“宝宝”。

小张说自己16岁,读高一,她怕小李嫌弃自己小,故意说大。

小李没多想,网恋这东西,本来也不看身份证。

聊了小半年,两人见了不止一次,还去过小张家,帮小张写作业(初二课本)。

后来小张爸妈发现不对劲,翻了手机,报了案,说小李强奸了自己女儿。

民警找到小李的时候,他还懵着,说我们是谈恋爱,她自己愿意的。

可是检方还是按强奸罪起诉。

开庭那天,小李拿出双方聊天记录。

他说:“你们看,她自己说的,十六岁。

我哪知道她13岁?

而且我又没强迫她,她也愿意,凭什么算我强奸?

” 他说这话的时候是真觉得冤。

在他看来,这事儿的关键是“骗”。

她骗了他,他是被骗的那个。

可法官没跟他争这句话,只问了几件事。

你跟她见了那么多回,她长什么样,多高,说话什么样子,穿什么衣服,你心里有没有数?

一个读初二的女孩,正常该是几岁?

法庭上安静了一下。

判决书里写得很清楚:结合她的身体发育、言谈举止、衣着打扮,作为一个十九岁的成年人,他理应意识到对方很可能不满十四岁。

他没有尽到审慎注意的义务,没有采取任何排除对方是幼女的办法,因此可以推定他“明知”。

明知是幼女还多次发生关系,构成强奸罪,判刑五年六个月。

此事引发热议,有网友说,13岁和14岁只相差一岁,男子已经拿出证据证明女孩自己说自己16岁,还非得用法官的推断来给男孩定罪吗?

也有网友说,年龄不是随口说说的数字,14岁更是不可触碰的法律红线。

19岁男子明知对方是初二学生仍越界,判刑不冤!

还有网友说,保护未成年人,从来容不得半点侥幸。

我个人认为如果是强奸的话。

必须是这个女孩来自控男孩强奸她。

about image

如果女孩没有控告其男子。

而是他父母指控男孩强奸。

这不就是妥妥的诬告吗?

中国刑法,男的跟未满十四周年的未成年女孩子发生性关系,一律强奸罪论。

就算女孩子愿意,一样判刑。

小李喊的这声冤,其实是最不该喊的。

他一直觉得自己是被骗的。

可“她说她自己16岁”这句话,只能骗过耳朵,骗不过眼睛。

一个初二的学生,书包上挂着挂件,说话带着孩子腔,作业本上写着班级,你跟她待在一块儿那么多天,你心里真的一点没数?

不是不知道,是不想知道。

因为知道了,就得收手;

不知道,就能接着过。

法律为什么把这条线划在十四岁?

就是因为这个年纪的孩子,判断不了什么叫“我愿意”。

她可能觉得自己在谈恋爱,觉得说16岁挺酷,可她根本不明白自己在答应什么。

这个责任不能让她背,只能让成年人背。

所以法律给成年人留了一道题:你有义务搞清楚。

搞不清,就得停。

很多人不服这个理,觉得“她骗我”就够了。

可你想想,如果“她说她十六”能当挡箭牌,那以后每一个动歪心思的人,只要先问一句“你多大”,听对方回个“十六”,就能全身而退。

这道口子一开,护着的不是糊涂人,是精明人。

真正让人觉得后背发凉的是,他到现在还以为自己只是运气不好,碰上了一个会撒谎的女孩。

五年六个月,不重。

重的是他这辈子都得带着这个罪名活着,而那个女孩,得带着这段事活得更久,谁的伤害更大呢?

特别

更多体坛动态,关注优德体育。

推荐产品